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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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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定点检测再调查(图)

2005-04-19 00:00:00

为拿到检测合格证,出租车司机要定时到指定地点去检测车辆

 

排队等待的出租车司机们

■本组图片由本报记者 吴章杰 摄

  调查提示

  沈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王卫东告诉记者,目前正在进行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其定点、定时、定价的做法,是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受检者的利益,维护交通稳定。

  但也有读者致电本报,认为目前正在进行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其过程与相关法规相悖。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定点、定时检测的方法将在7月1日给予废止。真相到底如何?

  首次报道题目《出租车检测之惑调查》

  目前正在进行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解:检测为何定时定点?收费为何高于往年?39号令到底有没有?

  昨日,记者带着司机们的疑问,采访了负责“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的沈阳市交通局下属的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王卫东。

  第39号令已执行了8年

  “39号令其实一直都在执行中,由于这是政府的规章,所以不可能每个老百姓都了解,因此他们说不知道是可以理解的。”王卫东说。

  据王卫东介绍,1990年国家交通部颁布《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即第13号令),在第十六条第4款,有“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字样,第四十四条,有“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认定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组织运输和维修车辆进行检测”字样。

  此规章颁布后,1994年辽宁省人大出台《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1款有“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车辆或者未按照规定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字样,第三十五条有“车辆检测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标准进行检测,如实出具检测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字样。

  根据以上的规章和法规,1997年,沈阳市政府发布了《沈阳市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即第39号令)。记者在第39号令中看到,第三条有“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是我市检测站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检测站的规划与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应协同做好此项工作”字样。

  实行定点、定时检测是为保护受检者的利益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中,所有受检车辆都被要求去指定的地点和时间接受检测。记者在第39号令中,却并未看到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有此项权利。

  记者了解到,沈阳市目前有沈阳市汽车检测中心、沈阳市车辆综合检测一站、二站、三站、四站、五站、六站,这是7个平行互不关联的综合性能检测地点,他们的资金来源,就是检测时收取的检测费用。

  知情人告诉记者,正因为这7家检测中心(站)是企业,所以他们的收费检测实际上就是一种经营行为,而按照市场规律,对于企业的经营行为,上级主管部门是不允许进行行政干预的,就像商场卖衣服,消协决不能强行规定该商场只能向某地区的人群出售衣服一样。

  对于这样一种未受到任何法规支持的定点、定时、定价检测,王卫东表达了自己的苦衷:“这样做确实是市运输管理处的无奈之举,是为了最大程度的保护受检者的利益,维护交通稳定而进行的!”

  经了解,沈阳市7个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始建于1998年,“都是个人、或者几个人合伙投资建立的。当时大家都认为此中心是一个一本万利的营生,于是一窝蜂的投资,都想从中赚大钱……”

  事实却出乎那些投资者的意料,王卫东表示,其实这个行业是一个投资巨大、回馈甚小,而且在短时期得不到任何收益的行业。他举例说,建立一条检测线,投资都在130万元左右,每条检测线大约一年可检测一万辆车,但它每年需要缴纳各种费用,如设备折旧费、采暖费以及支付员工工资,之后就所剩无几了,“更重要的是,检测线在大约7年以后,就必须进行更新改造,代价是重新投入130万元钱……”

  “这样带来的后果就是,每个中心为了短期得到更大的收益,必须吸引更多的车辆来检测,当时对车辆的检测并未实行定点、定时、定价的方法,于是就出现了各检测站互相压低价格的现象,可是每检测一辆车,由于检测设备需要使用的原因,只有收取190元检测费才能达到正常的收支平衡,所以,检测站降低检测费用的代价,就是为被检车辆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单……”王卫东说。

  在王卫东提供的一份“沈阳市物价局[1997]136号文件”中,记者看到,其中有“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对汽车运输业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的要求……经过对检测站投资、检测费用的审核……沈

  阳市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收费标准……190元……”字样,在文件后一页还分别列出了每一项检测的收费价格。

  市运输管理处为了杜绝检测站为受检车辆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特意向每个检测站增派2名驻站员进行监督,但运管处很快发现,部分驻站员出于可以想像到的原因,也参与到了造假的行列中。

  由于“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是车辆进出市场的主要依据,因此提供假检测单无异于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于是市运管处就对驻站员进行多次整顿,在未达到任何效果后,今年采取了定点、定时、定价检测的方法。

  定点检查是为了削弱驻站员的权利

  “驻站员的方法普遍是:根本不对车辆进行检测,驻站员直接向受检车辆提供合格检测单,办理合格检测证明……”王卫东说。

  据了解,沈阳市运管处派往各个检测中心的驻站员,曾经拥有着很大的权利空间。他们拥有发放检测单、检测合格证的权利,尤其是在以前,检测单上面的数据都是手写而成的,于是,当驻站员与检测中心“达成默契”后,就可以不让受检车辆上线进行检测,直接提供给对方合格的检测单,而这其中的默契,就是收取了一定数量的钱。

  另外,驻站员被检测中心“买通”后,检测中心就可以直接找到需要进行检测的车主,向其讨价还价,压低检测费用,达到吸引更多检测车辆的目的。

  “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就是,各个检测中心形成了恶性竞争,最后所有检测中心都不进行正常的车辆检测,从而令交通隐患越来越大……”王卫东说。

  “采取定点、定时、定价的检测方法,其实就是削弱了驻站员的权利,车主必须去指定的检测站进行检测,他们不能自主选择检测地点,这就部分杜绝了车主与检测中心、驻站员的交易,驻站员此时才能够更‘健康’行使他的监督的权利,这更利于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开展……”王卫东说。

  不过王也承认,在目前的情况下,仍然存在着驻站员造假的行为,“比如得到了一个出租车公司的贿赂,他可以让这个出租车公司只派一辆车来进行反复检测,然后发给对方多个合格的检测单,不过这种行为毕竟是能够看得到的,不像以前他们都是暗中交易,很难察觉……”

  “市运管处的目的就是让车辆必须上线检测,这是第一步,现在看这个目的已经达到,只要检测了,对检测过程中的漏洞进行监督,那是下一步的事情,市运管处仍旧会采取相应的办法监督……”

  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王卫东在采访结束之余,又向记者表示,定点、定时检测的方法将在7月1日给予废止,“我们此阶段的做法,其实就是强制性规范车辆检测的方法……”本报记者 穆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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